关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
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安排要求,经省农业农村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拟推荐我省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测试中心(长春)(省农业总站)为先进集体;我省农业农村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长春)(省种子总站)研究员班秀丽同志为先进个人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即日起至11月17日止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0431-88906428。
吉林省农业农村厅
2021年11月11日
原文链接:http://agri.jl.gov.cn/zwgk/tzgg/202111/t20211111_828164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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